泰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
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,选优配强机关工作力量,经研究,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选调职位和计划 1.泰州市委宣传部综合文字岗位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,选调计划2名公务员。 2.泰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宣传岗位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,选调计划1名公务员。 3.泰州市委讲师团综合文字岗位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,选调计划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(以下简称参公人员)。 二、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中已完成公务员(参公)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。 三、选调条件 1.基本资格条件 ⑴中共党员。 ⑵思想政治素质好,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。 ⑶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 ⑷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,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(不含试用期)。其中,乡镇(街道)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年限,选调生须满3年服务年限;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。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 ⑹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2.报考泰州市委宣传部综合文字岗位、泰州市委讲师团综合文字岗位同时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取得相应学位,专业不限。 3.报考泰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宣传岗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符合“中文文秘类”专业要求(详见附件),取得相应学位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内相关专业有差异、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,可向选调机关提出申请,选调机关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,经审核同意的,在网站发布。凡未提出添加,及选调机关未同意,最后没有在网站公布添加的专业,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。 4.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选调: ⑴涉嫌违纪违法,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、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审查调查的; ⑵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、处理,未过影响期的; ⑶按照有关规定,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 ⑷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 ⑸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,或具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任职情形的。 四、选调程序 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。 1.报名时间:2020年11月9日上午8:30—11月12日下午5:30。 2.报名方式: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,报考人员登录泰州网(https://www.79fvo.com/),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,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[email protected],文件名统一格式“姓名+报考职位”。所需材料:⑴《泰州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或者《泰州市委讲师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);⑵本人身份证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(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,jpg格式)。 3.资格初审。泰州市委宣传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,凡存在虚假问题的,取消选调资格,并追究相关责任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:1,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将按规定程序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。 (二)笔试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,对报考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主要考核文稿写作能力,对报考新闻宣传岗位工作人员主要考核新闻事件策划、稿件写作能力。笔试总分100分,60分为合格,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笔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(三)资格复审和面试。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:3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。面试前,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时,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同时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面试资格,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,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。面试成绩总分100分,60分为合格,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(四)体检。面试结束后,按照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%、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%的权重,计算综合成绩。按照选调计划1:1比例,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确定体检人选。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前,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 (五)考察。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,采取实地走访、个别谈话、查看档案等方式,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、“三龄两历一身份”、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,了解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表现。 (六)讨论决定和公示。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、体检和考察情况,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。拟选调对象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对在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、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,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。 (七)试用和选调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拟选调对象在市委宣传部试用3个月,试用期内人事、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。试用期满合格者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,并根据原编制身份、职务职级,比照本机关相同性质人员任职。拟选调对象确定后、调动前,不得突击提拔。 五、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。 政策咨询:86886126 监督电话:89896330。
附件:1.中文文秘类专业目录 2. 泰州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.泰州市委讲师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
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4日点击下载附件专业目录及报名表.do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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